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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

英文名:Liaoning Financial And Trade College 简称:“辽财学院” 所在地:葫芦岛 院校代码:13900 类型:综合类

省属民办普通本科
  • 辽宁财贸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财贸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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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4
一、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新东路14号,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3.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20.8;专任教师4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48.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190.8元;图书94.5万册,生均图书92.7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按专业代码排序)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20101经济学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经济学268002020302金融工程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经济学268003020309T互联网金融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经济学268004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经济学2680050402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3-8年体育文/理教育学268006080902软件工程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工学268007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8120105工程造价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9120203K会计学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0120204财务管理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1120207审计学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2120208资产评估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3120402行政管理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4120802T电子商务及法律4年3-8年文/理/不分文理管理学26800151305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4年3-8年艺术文艺术学28000按类招生情况说明: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1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及本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1)经济学26800元/年(2)金融工程  26800元/年(3)互联网金融26800元/年(4)国际经济与贸易26800元/年(5)体育教育    26800元/年(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6800元/年(7)软件工程26800元/年(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6800元/年(9)工程造价 26800元/年(10)会计学26800元/年(11)财务管理26800元/年(12)审计学26800元/年(13)资产评估26800元/年(14)行政管理 26800元/年(15)电子商务及法律  26800元/年(16)视觉传达设计28000元/年(17)环境设计 28000元/年(18)艺术与科技280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4.住宿费:20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院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20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20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6
一、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新东路14号,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35436.5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44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9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847.2元;图书94.5万册,生均图书91.5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按专业代码排序)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20101经济学4年3-8年文/理经济学180002020302金融工程4年3-8年文/理经济学180003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3-8年文/理经济学180004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3-8年体育文/理教育学180005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6120105工程造价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7120203K会计学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8120204财务管理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9120207审计学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10120208资产评估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11120402行政管理4年3-8年文/理管理学1800012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3-8年艺术文艺术学2000013130503环境设计4年3-8年艺术文艺术学20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1)经济学                          18000元/年(2)金融工程                        18000元/年(3)国际经济与贸易                  18000元/年(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8000元/年(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8000元/年(6)工程造价                        18000元/年(7)会计学                          18000元/年(8)财务管理                         18000元/年(9)审计学                           18000元/年(10)资产评估                        18000元/年(11)行政管理                        18000元/年(12)视觉传达设计                    20000元/年(13)环境设计                        200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4.住宿费:20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院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8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8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6)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6.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辽宁财贸学院2018年4月 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6
一、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新东路14号,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35436.5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8.7:1;专任教师45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02.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72.4元;图书94.5万册,生均图书91.2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按专业代码排序)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20101经济学4年3-8年文/理经济学220002020302金融工程4年3-8年文/理经济学220003020309T互联网金融4年3-8年文/理经济学220004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3-8年文/理经济学220005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3-8年体育文/理教育学220006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7120105工程造价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8120203K会计学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9120204财务管理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10120207审计学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11120208资产评估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12120402行政管理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13120802T电子商务及法律4年3-8年文/理管理学2200014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3-8年艺术文艺术学2400015130503环境设计4年3-8年艺术文艺术学24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1)经济学                         22000元/年(2)金融工程                       22000元/年(3)互联网金融                     22000元/年(4)国际经济与贸易                 22000元/年(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2000元/年(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2000元/年(7)工程造价                         22000元/年(8)会计学                           22000元/年(9)财务管理                         22000元/年(10)审计学                          22000元/年(11)资产评估                        22000元/年(12)行政管理                        22000元/年(13)电子商务及法律                 22000元/年(14)视觉传达设计                    24000元/年(15)环境设计                        240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4.住宿费:20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院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9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9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6.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辽宁财贸学院2019年4月 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2009-04-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ial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新东路 14号,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9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660万元,图书51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各招生专业均只招收英语考生,除会计学、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表演(主持人方向)为文理兼招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文科考生,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四条 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商务秘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学文学110206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6旅游管理(导游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旅游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六条 各专业高考应试外语语种均为英语。第七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专业考核情况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第八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2、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09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000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E-mail:lncmxy_zsjyb@126.com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0000元/年(按物价局批价为准)2、经济学 10000元/年3、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0000元/年4、经济学(投资经济学方向) 10000元/年5、国际经济与贸易 10000元/年6、汉语言 10000元/年7、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10000元/年8、汉语言(商务秘书方向) 10000元/年9、英语 10000元/年10、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0000元/年11、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10000元/年12、新闻学 10000元/年(按物价局批价为准)13、旅游管理 10000元/年1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10000元/年15、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10000元/年16、艺术设计 12000元/年17、表演(主持人方向) 12000元/年第十八条 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必须根据校历规定按时到院报到。根据每学年开学财务处的通知,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注册,注册时必须出具缴费收据。学生因故退学、出现意外等情况者,所交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书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后返还。附 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2010-04-14
di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2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59万元,图书62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三条 有语种限制的招生专业:日语专业英语、日语兼招。第四条 除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表演(主持人方向)、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为文理兼招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文科考生。第五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7日语四年文学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文学文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八条 除日语专业外,各专业高考应试外语语种不限,日语专业高考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英语。第九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第十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2、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英语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0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000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E-mail : lncmxy_zsjyb@126.com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九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5、经济学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6、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7、国际经济与贸易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8、汉语言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9、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0、英语?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2、日语?11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3、艺术设计 13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4、表演(主持人方向) 13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5、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3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第二十二条 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必须根据校历规定按时到院报到。根据每学年开学财务处的通知,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注册,注册时必须出具缴费收据。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按照《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辽价发 [2007]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自学生退(转)学当月的下月起,按学年学费标准按月计退学生学费、住宿费,另视其原因向学生补收学年学费标准的20%-30%,作为对学校办学成本的部分补偿。”进行退费,书费等其它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后返还。第二十四条?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免收学费。(入学后凡有考试不及格者,<包括单科不及格者>,自下一学年起正常收取学费)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辽宁财贸学院2010年4月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2011-04-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8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9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674万元,图书62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三条 除汉语言、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第四条 外语语种限制:不限。第五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翻译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80702城市规划四年工学工学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演艺经纪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40203社会体育四年教育学教育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2、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2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1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1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000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九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6、经济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7、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8、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9、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0、汉语言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1、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2、英语?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3、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4、英语(翻译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5、城市规划?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7、艺术设计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8、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9、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0、表演(演艺经纪人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1、社会体育?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第二十二条 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必须根据校历规定按时到院报到。根据每学年开学财务处的通知,学生必须先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注册,注册时必须出具缴费收据。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辽宁财贸学院2011年4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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