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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

英文名:Liaoning Financial And Trade College 简称:“辽财学院” 所在地:葫芦岛 院校代码:13900 类型:综合类

省属民办普通本科
  • 辽宁财贸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财贸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2012-04-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738万元,图书62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除汉语言、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第四条 外语语种限制:不限。第五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10203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10203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翻译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80702城市规划四年工学工学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学文学050408艺术设计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412表演(演艺经纪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40203社会体育四年教育学教育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2、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2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2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2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000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14000元/年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4000元/年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4000元/年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4000元/年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14000元/年6、经济学 14000元/年7、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4000元/年8、国际经济与贸易 14000元/年9、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师方向)14000元/年10、汉语言 14000元/年11、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14000元/年12、英语 14000元/年13、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4000元/年14、英语(翻译方向) 14000元/年15、城市规划 14000元/年1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4000元/年17、新闻学 14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8、社会体育 14000元/年19、艺术设计 18000元/年20、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2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8000元/年22、表演(演艺经纪人方向) 180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辽宁财贸学院2012年4月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2013-04-16
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61万元,图书90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除汉语言、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第四条 外语语种限制:不限。第五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20203K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4财务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税收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82802城乡规划四年工学工学050102汉语言四年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201英语(翻译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50301新闻学四年文学文学130501艺术设计学四年文学文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文学文学130503环境设计四年文学文学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文学文学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文学文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教育学教育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第九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2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3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3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二十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7、财务管理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8、行政管理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9、经济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0、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1、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2、税收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3、城乡规划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4、汉语言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5、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6、英语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7、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8、英语(翻译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9、新闻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0、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1、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2、环境设计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3、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4、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2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退费。第二十二条 我院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4月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014-05-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0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835万元,图书90万册。第二条 学院本科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第四条 外语语种限制:不限。第五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专业设置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20203K会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7审计学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5国际商务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8资产评估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204财务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020101经济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20202税收学四年经济学经济学082802城乡规划四年工学工学?130501艺术设计学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四年艺术学艺术学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四年艺术学艺术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四年教育学教育学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第九条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国际商务、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4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和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4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6000元/年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16000元/年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16000元/年6、审计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7、资产评估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8、国际商务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9、财务管理 16000元/年10、行政管理 16000元/年11、经济学 16000元/年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13、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14、税收学 16000元/年15、城乡规划 16000元/年16、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17、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18、环境设计 18000元/年19、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20、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8000元/年2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退费。第二十二条 我院所有学生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不一致,以国家的规定和政策为准。 辽宁财贸学院 2014年4月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4-10
第一章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2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989万元,图书94.5万册。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各省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分省计划总数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不限语种。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20101经济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101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4年文/理经济学020202税收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304投资学4年文/理经济学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文/理经济学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文/理教育学082802城乡规划4年文/理工学120203K会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审计师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4年文/理管理学120204财务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120205国际商务4年文/理管理学120207审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120208资产评估4年文/理管理学120402行政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130301表演(主持人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130301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4年文/理艺术学130501艺术设计学4年文/理艺术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130503环境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130504产品设计4年文/理艺术学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4.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1)会计学 16000元/年(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16000元/年(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16000元/年(6)审计学 16000元/年(7)资产评估 16000元/年(8)国际商务 16000元/年(9)财务管理 16000元/年(10)行政管理 16000元/年(11)经济学 16000元/年(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13)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14)税收学 16000元/年(15)投资学 16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16)城乡规划 16000元/年(17)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18)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19)环境设计 18000元/年(20)产品设计 18000元/年(21)表演(主持人方向) 18000元/年(22)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18000元/年(2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第六章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国际商务、投资学、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5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5)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6)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7)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辽宁财贸学院 2015年4月详情
辽宁财贸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13
辽宁财贸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 学院自然情况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2.办学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167号,邮政编码:12510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万平方米(约合109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平方米;生师比20.3:1;专任教师44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93.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281元;图书94.5万册,生均图书93.7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生源总数、历年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招生专业就业情况,经学院招考委研究制定招生计划及分专业计划数,不安排预留计划。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所有专业不限语种。3.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三、专业设置说明(按专业代码排序)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20101经济学4年文/理经济学2020302 金融工程4年文/理经济学3020304投资学4年文/理经济学4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文/理经济学5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年文/理管理学6120203K会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7120204财务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8120205国际商务4年文/理管理学9120207审计学4年文/理管理学10120208资产评估4年文/理管理学11120402行政管理4年文/理管理学12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年体育文/理教育学13130501艺术设计学4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4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年艺术文/理?艺术学15130503环境设计4年艺术文/理?艺术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1)经济学 16000元/年(2)金融工程 16000元/年(3)投资学 16000元/年(4)国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5)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6000元/年(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6000元/年(7)会计学 16000元/年(8)财务管理 16000元/年(9)国际商务 16000元/年(10)审计学 16000元/年(11)资产评估 16000元/年(12)行政管理 16000元/年(13)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14)视觉传达设计 18000元/年(15)环境设计 180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另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4.住宿费:12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院艺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学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国际商务、投资学、审计学、资产评估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普通类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6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4)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6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6)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为辽宁财贸学院。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6.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29-5418666、5418555传 真:0429-5418111学院网站:http://www.lncmxy.com 辽宁财贸学院 2016年4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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