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一高中 位于绥中县城西北郊,始创于1924年,197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重点中学,2003年被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中”。它现有校园面积150亩,绿化面积1.5平方米,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文化路24号,您可以坐车到高速路口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兴城4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伟人居湘菜馆(绥中店)、清真饭店、华阳宾馆、盛宜宾馆等;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 电话:%u0030%u0034%u0032%u0039-%u0036%u0031%u0038%u0035%u0036%u0039%u0035
现有教学班70个,在校学生4500余名,教职工263人,专任教师241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31人。
走进校门:砥砺品行,增长才智;走出校门: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绥中一高中以“人文校园、创新校园、信息校园、生态校园”为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开展校本培训和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为两翼,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的效率。“九五”期间,学校成功进行了省级科研课题《高中生“成人”强化训练》的实验,推进了学校“四级、五面、三结合”德育体系的建立和“道德行为养成教育制度化,思想政治教育序列化、层次化,德育活动的说理性、
参与性、开放性”德育模式的形成。青年党校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是绥中一高中德育工作的亮点。“十五”期间,他们顺利实施的省级科研课题“青年骨干教师创新能力培养”带动全校各学科深入探索优化教学过程,并初步形成“讨论型”、“导学型”、“探索型”和“开放型”等新的课堂模式,荣获“辽宁省十五首批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自任现职以来,他以团结、务实、开拓、自律的工作作风,率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改革,促发展,实施“创名校工程”;他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结合,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使学校建设“人文校园、创新校园、信息校园、生态校园、文明校园”的特色,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强化,在规模、管理、质量、效益诸方面获得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学校管理科学化、教学设施现代化、校园环境花园化,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稳步提升,以优异的教育教学成绩享誉辽西地区。学校先后被评为市“模范学校”、“文明单位”,省“绿色学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示范性高中”、“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他个人先后荣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劳动模范、科研型校长、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距离:535米
地址:文化路119号附近停车场(绥中县运输管理局东)
距离:876米
地址:新兴街178号附近
距离:980米
地址:北环路中段南50米货车帮北环停车场
停车场(绥中县果蚕局西北)
距离:42米
地址:文化路37号附近
停车场(三强置业住宅小区北)
距离:42米
地址:文化路东50米
停车场(安居嘉苑东北)
距离:79米
地址:文化路2-2号附近
停车场(安居嘉苑东南)
距离:79米
地址:文化路55号附近
停车场(绥中县果蚕局北)
距离:126米
地址:文化路32号附近
安居嘉苑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126米
地址:文化路32号附近